項目背景:
該縣是國家級貧困縣,財政基礎較薄弱,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滯后;縣域內國有企業還處在上世紀90年底“原生態”狀態,對國有企業管理方式落后。國有平臺公司主要以完成政府融資為主要任務,不參與項目建設,缺乏市場化運營能力,造成業務盈利能力差,融資持續性弱;全縣平臺公司數量較多,分別隸屬不同的職能部門,國有資源管理較分散;公司全部人員都來自體制內,政府授權不到位,行政化管理嚴重,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。公司融資時政府也面臨增加隱性債務的風險。
主要問題:
1、國有企業及平臺公司政企不分、政事不分,政府、監管部門、企業職責邊界不清晰,致使公司整體運行效率不高;
2、國有資產未集中統一監管,國有資本集聚效應難以發揮,國有企業規模小分散,融資發展路徑受限;
3、國有平臺公司規模較小、業務單一、融資能力有限,對區域基礎設施建設承載能力不足。

咨詢總監杜吉甫做轉型指導
解決方案:
1、通過機制再造,捋順政府、國資、國有平臺公司之間關系;構建政府授權、財政監管、國有資本公司運營的運營機制。提高國有資本運行效率;
2、通過區域資源整合,實現區域河沙、蠶坡、森林等資源的有效盤活,對政府歷史投資資產、閑置資產等實現集中統一監管,壯大了國有資本規模;
3、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,建立現代企業制度;對經營板塊、盈利模式謀劃設計,力爭一年內實現總資產過百億,營業收入過十億,企業信用評級達到AA
